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雲林縣警局虎尾警分局埒內派出所獲報,在雲林高鐵站有一位林姓女騎士稱其停在人行道的機車不見了,需警方協助,員警參加後先向林女騎士扣問其泊車狀況,她稱是上週所停放,等這週至原停放處就遍尋不到自己的機車,經警察瞭解情形後,研判應是泊車時候事隔一週忘記位置,因此與女騎士一同找尋,終於在3號出口停放機車之人行道上尋獲她的機車。
警員楊淵至向林姓女騎士扣問停車景象時,得知機車有上鎖及將鎖頭的開關關閉,鑰匙也隨身攜帶,且該部機車只有采辦六年鎖頭尚新,心想不太有可能遭竊,必然是記錯本身停放的位置。
為了慎重處理,警方再扣問失主對於虎尾高鐵站是否熟習,林姓女騎士示知,對於該地形其實不熟習,更肯定必然是記錯停放的位置,於是請林姓女騎士一同再到3號出口的人行道再尋找確認一下,果真在該人行道看到她的機車,極度愉快機車沒有遺失,並感激警方積極認真的辦事立場,賜與必定與讚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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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篇文章引用自此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%E5%A5%B3%E9%A8%8E%E5%A3%AB%E5%A0%B1%E6%A1%88%E6%A9%9F%E8%BB%8A%E9%81%AD%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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